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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东等专家学者剖析知网“病根”:本质是权力和利益的失衡

        2021-12-21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武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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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讯(柯立 李玉莹)近日,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方兴东在媒体上针对舆论关于中国知网的争议问题公开发声,认为“知网,应成为基础设施而非‘围墙花园’”。
  此前,方兴东等多位专家和学者围绕“赵德馨老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事件,在参加互联网实验室、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科技期刊平台的知识共享与反垄断”数字论坛上,就知网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整改等进行了研讨。
方兴东等专家学者剖析知网“病根”:本质是权力和利益的失衡

  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方兴东。
  方兴东等人认为:现在的知网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知识分享平台,而是集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公共物品、全国科研成果和互联网平台“四合一”的特殊复合体,知网问题的本质是权力和利益的失衡。目前知网已经把整个学术共同体上下游汇聚在一起,通过开放的方式,可以释放无限可能,为社会创新做出更大贡献。
  知识共享是人类永恒主题
  薛虹(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为推动科研成果利用互联网自由传播,早在2001年国际上就开始“开放访问期刊运动”(即开放存取,Open Access,简称OA)。20年来已有3500多个学术期刊数据库免费开放访问。因为一些科学家从事科研完成的学术论文,受到政府或公共经费资助,他们更在乎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得到尊重,有意愿也有义务将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贡献给社会。国际学术期刊没有稿费,订阅费用非常昂贵,大量发展中国家难以承担;中国学术期刊的稿费也极低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1月底向所有成员国发布了关于“科学共享”的倡议。下载一篇文章就交一次钱的做法,完全与“科学共享”精神不符。如果中间商毫无依据地获取巨额利益,损害公众和创作者两方利益,应该零容忍。
  杨旭日(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知识共享是人类崇高的目标和永恒主题,科技期刊、科技论文,更多的要强调传播和共享。科技期刊服务企业的很多许可,是在不对等条件下形成。比如科技论文的作者与出版社,学位论文的作者与学校,这种许可,特别是涉及商业利益时,这种链式许可不应当得到支持。按照联合国“科技共享”倡议,我们建立相关的共享制度,可以考虑在版权法和反垄断法的框架内,建立一个非营利组织。科技期刊其他的增值业务可以继续发展,使得公益的学术信息、商业的其他服务,都得到应有的发展。
  胡泳(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开放存取”对于科学的意义就像开放源代码对于软件的意义一样,不要把科学见解的数据放在防火墙后面。付费订阅模式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科学传播。
  薛颖(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博士):全球排名前五的出版集团爱思唯尔(Elsevier)因为垄断行为,近几年遭到国际学术界的抵制。知网要避免重蹈覆辙,过高定价、搭售、自我优待、拒绝交易都是被重点攻击的一些垄断行为,限制了知识的传播,抑制了创新。
  知网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李顺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教授):赵德馨老教授告知网,不是一个孤立案件,而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交叉融合”的问题,应该从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度,把数据资源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更好地推动我们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
  王先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知网在产业化运作中存在营利性和公益性的失衡问题,有必要从政策法律上考虑让它履行普遍平等公共性的义务,而且要实行必要合理的行业监管措施。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滥用才可能构成反垄断的违法,但从目前知网的相关行为来看,是有可能构成垄断高价、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甚至拒绝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孙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资本趋利是本性,当学术数据库相继垄断权威学术文献版权资源时,经营者就会产生提高其服务使用价格的冲动,并付诸实施,从知网收费年年增长可见一斑。高昂的价格不仅使公共资源受损,也抬高了期刊的受众门槛,使得知识无法广泛传播,形成了知识垄断的格局。必要时需要国家直接干预,但更需要市场形成有效竞争格局。竞争要充分、自由、公平,优先考虑用市场手段解决市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