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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城市环境之美切实还给市民丨长江评论

        2021-12-14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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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杨于泽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出台《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规定武汉滨水临山地区新建项目应留出望江、望湖、望山的“视线通廊”,并且要形成高低错落、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让碧水蓝天绿地与高楼大厦交相辉映,助推城市品质的提升。
  这部规定的主旨是让武汉市的环境之美、城市美景能够被人们看见,不能被新的建设项目挡住,生出“养在深闺人未识”之憾。按照规定,武汉市新建项目用地临江、临湖、临山一侧宽度不足500米的,应留出至少一条“视线通廊”,宽度应不少于30米;超过500米的,“视线通廊”的宽度应不少于50米。留出足够的空间,是保证人们看见城市之美的前提条件。
  武汉是国家山水园林城市,无论主城区还是新城区,湖泊、江河、山体资源丰富。进入21世纪以来,武汉重视对山水、景观可见可达性的保护,最初是“拆墙透绿”,后来防止山水园林资源“私家花园化”,再后来对滨水临山地区新建项目要求作出量化管控,其对山水景观公共属性的保护日益加强。
  城市环境之美、城市之美的可看、可及性是一个大问题,除了小区内部与私家花园外,城市环境之美本来就应当是公共的,不应当被极少数人独占。城市环境之美、城市之美公共性愈高,能够看到、欣赏到的人愈多,城市愈有魅力,也只有这样才符合城市公共利益,让所有人从这种环境之美及其对人的吸引力中受益。
  加强对滨水临山地区的规划管理很有必要。一是江湖、山体的公共性容易被忽略;二是小区、高楼的开发和建筑形式容易对环境、景观形成排他性独占;三是滨水临山地区规划,如果缺乏量化管理,江湖、山体等环境与景观资源也很容易被“圈占”。
  加强管理不等于马上就管到位了,管得好不好,还要看人民群众满不满意。新建项目用地临江临湖临山一侧宽度不足500米的,所留“视线通廊”是不是等于30米就够了,这需要研究。另外,武汉市域面积8000多平方公里,对临江、临湖、临山地区新建项目的规划控制要不要因地制宜?比如从常识来说,新城区山水“视线通廊”可能就不应当是50米的问题。
  把城市环境之美、城市之美还给市民,必须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待。山水景观之美不只是要看得见,市民还要能够进入其中去体验,所以对相关规划的规范不只是要保留“视线通廊”,还要有让人沉浸其中、流连其中的空间保障。
  张玲